丁公司是位于北京的大型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医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税务师接受委托审核丁公司2014年纳税情况,注意到以下事项: (1)丁公司于2014年购入一批正版办公软件,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丁公司在计算当期应交增值税时,将该软件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2)丁公司于2014年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新型号血压计,消费者在购买新型号血压计时可以以健康公司老型号血压计折抵部分价款。丁公司以收到的扣除老型号血压计折抵价款后的净额,作为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 (3)丁公司下设一个独立核算的运输队,对外承接运输劳务并负责本单位销售货物的运输,2014年全年取得运输货款收入600万,定公司会计人员按营业额600万元乘以3%的营业税税率计算了营业税18万。 问题:请分析丁公司的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