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高中政治思想品德
  • 题目: 简答题
    两家公司在买卖交易过程中,因买方反悔以传真形式订立的合同,故拒绝向供货方付款。2013年8月,某包装制品公司通过传真与某纸品公司签定买卖合同,双方明确包装制品公司提供KT板3000张,包装制品公司按约于同月和10月两次发货。货款总金额为8.3万余元,纸品公司收到货物后,包装制品公司开具了金额为7.6万余元的增值税发票,纸品公司也支付了货款1万元,但尚欠货款6万余元纸品公司迟迟不付。故包装制品公司向法院诉讼,要求纸品公司偿付货款6.1万余元。纸品公司以传真件合同的字迹不清,发货数量有出入为由,拒付尚欠货款。你认为法院会如何判理该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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