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科:经济法
  • 题目: 单选题
    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和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合同订立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合同履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合同履行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答案: <查看本题扣1积分>

    查看答案

    答案不对?请尝试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