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有关资料如下。(1)2012年2月2日,甲公司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生产用机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设备价款464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788.80万元,支付运杂费80万元,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甲公司安装设备时,领用自产的产成品一批,成本为368万元,同类产品售价为450万元;支付安装费用32万元,支付安装工人的薪酬80万元。
(2)2012年6月20日,该机器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20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年折旧额。
(3)2013年末,甲公司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设备有可能发生减值,现时的销售净价为4120万元,未来持续使用以及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形成的现金流量现值为4200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预计使用年限均不改变,但预计净残值变更为120万元。
(4)2014年6月30日,甲公司决定对该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以提高其生产能力。当日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款369.2万元。
(5)改造过程中替换一主要部件,其原价为104万元,替换的新部件的价值为150万元。
(6)2014年9月30日,改扩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改扩建后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改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同时对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仍然为12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答案中的金额用万元表示,计算结果不为整数的,保留两位小数。
要求:(1)计算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2)判断2013年末该固定资产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如减值,计算应该计提的减值金额。
(3)说明该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过程中,替换新部件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4)计算2014年该项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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